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介绍
(2024年3月)
资助对象: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、招收为士官(军士)、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。高等学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专科(含高职)、本科、研究生、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、在校生和入学新生,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专科(含高职)、本科的毕业生、在校生和入学新生。
资助内容:学费补偿、国家助学贷款代偿、学费减免、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。
资助标准: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,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(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,下同)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;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,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。学费补偿、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,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,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,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、代偿或减免。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:每生每年平均3300元。
如何办理学费补偿、助学贷款代偿?
1.应征报名的高校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,按要求在线填写、打印《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Ⅰ》)并提交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。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,需同时提供《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》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。
2.高校相关部门对《申请表Ⅰ》中学生的资助资格、标准、金额等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,在《申请表Ⅰ》上加盖公章。
3.学生将《申请表Ⅰ》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(以下简称县级征兵办)。学生被批准入伍后,县级征兵办对《申请表Ⅰ》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。
4.学生将《申请表Ⅰ》原件和《入伍通知书》复印件,交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。
5.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收到学生交的《申请表Ⅰ》原件和《入伍通知书》复印件后,对各项内容进行复核,符合条件的,及时向学生进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。
如何办理退役复学学费减免?
1.退役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,按要求在线填写、打印《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Ⅱ》)。
2.学生将《申请表Ⅱ》交至入伍所地县级征兵办,审核盖章后,提交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。
3.高校相关部门对《申请表Ⅱ》中学生的资助资格、标准、金额等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,在《申请表Ⅱ》上加盖公章。
4.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收到学生的《申请表Ⅱ》原件和《退役证》复印件后,对各项内容进行复核,符合条件的,及时向学生进行学费减免。实行一次性申请,逐年减免的办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