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宣传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,服务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;
二、制定学生资助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;
三、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调查、认定和档案建立;
四、国家助学贷款(含生源地贷款和校园地贷款)日常管理及贷后管理工作;
五、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和特殊困难补助的审核及报批;
六、负责家庭经济困难新生“绿色通道”相关工作;
七、负责组织各类奖、助学金的评审、报批和发放;
八、负责服兵役及边困地区就业者的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相关工作;
九、负责全院学生勤工助学的岗位设置、人员招聘、日常管理以及月度工资的审核发放工作;
十、开展诚信教育、感恩教育和励志教育;
十一、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各类报表、文字材料的制作上报;
十二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