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招生、就业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,根据上级招生、就业文件和有关规定,负责制订、修订和完善学院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;
二、根据学院的发展定位,负责制定学院的年度招生、就业计划并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,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、就业工作方案;
三、负责招生、就业工作的组织和实施,做好招生、就业工作中的保密工作;
四、协助学院做好新生入校报到工作,参与对录取新生的复查,协同有关部门处理好新生入学后的有关遗留问题;
五、做好新生各类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,并对新生质量进行跟踪分析研究,写出调研报告和年度总结;
六、掌握毕业生资源信息及社会需求情况,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,有针对性的做好就业推荐工作;
七、向用人单位宣传、提供我校的毕业生生源情况,做好招聘单位的接待工作;
八、负责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录公务员考试的组织工作;
九、开展与毕业生就业相关的调查研究工作,做好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,进行毕业生情况跟踪调查及毕业生就业分析;
十、办理毕业生派遣、改派手续,负责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办理、发放工作;
十一、做好招生、就业网站建设、完善和管理,做好招生、就业信息的发布工作;
十二、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和就业工作的各类文件、数据的审核、整理、上报和归纳等工作;
十三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