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工作安排,按照《巩义市纪委2022年校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》(以下简称“公告”)要求,现将本次招聘测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测评人员
根据公告规定,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:5的比例,经综合评估择优确定25名同志进入现场测评环节(名单已于前期在校园网发布)。期间,部分同志因个人原因提出自愿放弃测评资格,最终确定22名同志进入现场测评环节,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。
二、考生须知及考试纪律
(一)考生须知
1、根据工作安排,测评定于2022年5月4日在巩义市紫荆实验学校举行。地址:巩义市紫荆路与310国道交叉口向东100米。
2、请进入测评环节的考生自觉佩戴医用口罩(另须至少再备2个),于5月3日16:00准时赶到巩义市纪委(巩义市健康路与紫荆路交叉口)门口集合。为方便考生,市纪委监委统一安排食宿。5月4日统一乘车于早上7:30赶到巩义市紫荆实验学校南大门,经查验以下证件(证明)合格(正常)后,方可进入考点:
(1)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;
(2)开考前48小时内(须于5月2日8:00后采样)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(证明须显示本人姓名、身份证号、采样时间等信息),请考生自行安排核酸检测;
(3)已填写签字的《巩义市纪委2022年校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》(详见附件2,请考生自行下载填写并签字);
(4)出示正常“双码”(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及健康码均为绿码);
(5)现场测温正常(<37.3℃)。
请考生务必提前做好以上准备工作,凡测评当天未能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查验项目不合格的,一律不得进入考点大门,由此对测评带来的一切后果,由考生自行承担。
3、按照本次考试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考生进入考点后,须再次接受现场核酸检测采样,然后按考点导示标志进入候考室,按报考岗位分区域就座,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开始抽签确定测评顺序。
4、测评开始后,按照现场抽签结果,由工作人员引领依次进入测评考场。
5、测评考试分为两个阶段,每名考生将依次进行测评项目A(综合素质测评)和测评项目B(专业素质测评)的考试。
6、考生面试结束后,由工作人员引领至休息室。
7、测评成绩将于考试全部结束后,当场公布。
(二)考试纪律
关于本次测评考试纪律及违纪处理规定,详见附件3。请考生认真阅读自觉遵守,因违反相关规定,影响本人参加测评考试或测评成绩的,由考生自行承担。
三、疫情防控须知
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现将《巩义市纪委2022年校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》(以下简称“防控须知”)予以发布,请考生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,“防控须知”具体内容详见附件4。
四、其他要求
请考生务必认真全面阅读本通知及附件相关内容,并自觉遵照执行。如有问题,可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。咨询电话:0371-85023966,18530829877。
如因考生未按本通知要求执行,对本人测评考试造成的一切影响和后果,均由考生本人承担。
附件1:河南警察学院.xlsx
附件2:巩义市纪委2022年校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.doc
附件3:考试纪律及违纪处理规定.doc
附件4:巩义市纪委2022年校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.doc
2022年4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