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 | 部门简介 | 学生管理 | 学籍管理 | 招生工作 | 就业工作 | 资助中心 | 资料下载 
站内搜索:
今天是:
文章内容
当前位置: 首页>>资助中心>>资助动态>>正文
关于进行2023-2024学年学院奖学金评定的通知
2024-09-04   审核人:

关于进行2023-2024学年学院奖学金评定的通知

各系(含开封校区):

根据豫警院【2022】110号《河南警察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》,现对2023-2024学年学院奖学金评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定原则:

公开、公平、公正

二、参评人员:

各系部已注册的普通本专科在校生(不含2024级新生)

三、评定条件:

按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(由德育素质、智育素质、体育素质、拓展性素质和纪律素质组成),从高到低按比例确定奖学金等次,奖学金获得者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
1.一等奖学金获得者的智育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应当位于中队前10%,二等奖学金获得者的智育素质测评成绩应当位于中队前20%,三等奖学金获得者的智育素质测评成绩应当位于中队前50%;

2.奖学金获得者的德育素质、体育素质、拓展性素质和纪律素质成绩之和应当在中队排名前50%以内。

3.根据豫警院【2024】9号《河南警察学院关于加强体能训练的意见》文件要求,《健康标准》测试成绩达标的,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。

4.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。

四、评定程序:

奖学金获得者的提名需经所在中队学生认真讨论,民主评选,系部审核,系部公示(5个工作日)无异议后产生。

五、评定名额:

奖学金获得者的比例要严格控制在:一等奖学金2%,二等奖学金4%,三等奖学金15%。总比例为21%。具体各系部评定名额通过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业务系统下达。

六、材料报送:

1、2023-2024学年学院奖学金公示材料,加盖系部公章。

2、2023-2024学年学院奖学金评审报告,包括评审依据、评审程序、评审名额等内容。评审报告须由系部负责人签字加盖系部公章后报资助中心。

3、2023-2024学年学院奖学金发放表(电子文本以excel格式),纸质文档由系部负责人签字加盖系部公章。

4、以上材料请于2024年9月25日前报学生工作部科研楼215办公室,学生工作部汇总统一公示后上报审批。电子材料以“**系2023-2024学年学院奖学金材料”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

5、2024年9月25日各系部完成省资助业务系统学院奖学金系部数据录入与初审。

2024年9月4日


关闭窗口

本站所有信息归 河南警察学院 版权所有

地址:中国·河南·郑州市龙子湖东路1号 邮编:450046